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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9年卫生部手卫生规范上有,按规范执行。 第五章 外科手消毒方法
 
 第十八条 医务人员进行外科手消毒应当达到以下目的:
 
 (一)清除指甲、手、前臂的污物和暂居菌;
 
 (二)将常居菌减少到最低程度;
 
 (三)抑制微生物的快速再生。
 
 第十九条 外科手消毒剂的选择应当遵循以下原则:
 
 (一)能够显著减少完整皮肤上的菌落数量;
 
 (二)含有不刺激皮肤的广谱抗菌成分,能够在手术期间内连续发挥杀菌作用;
 
 (三)作用快速;
 
 (四)与其他物品不产生拮抗性。
 
 第二十条 医务人员外科手消毒应当遵循以下方法:
 
 (一)清洗双手、前臂及上臂下1/3.具体步骤是:
 
 1.洗手之前应当先摘除手部饰物,并按要求修剪指甲;
 
 2.取适量的肥皂或者皂液刷洗双手、前臂和上臂下1/3,清洁双手时,应清洁指甲下的污垢;
 
 3.流动水冲洗双手、前臂和上臂下1/3;
 
 4.使用清洁毛巾彻底擦干双手、前臂和上臂下1/3。
 
 (二)进行外科手消毒时,应将适量的手消毒剂认真揉搓至双手的每个部位、前臂和上臂下1/3,充分揉搓2~6分钟,用洁净流动水冲净双手、前臂和上臂下1/3,用无菌巾彻底擦干;如果使用免洗手消毒剂,则充分揉搓至消毒剂干燥,即完成外科手消毒。
 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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